著作權和引述功能

最近,無論是幼達還是身邊其它有玩space的朋友,對於發表網誌感到有點洩氣。

我們將靈感轉化成文字、尋找適合圖片、播放喜歡的音樂,這些事雖然不會花費太多的時間,但也是經由我們努力後才能得到的成果,但有人卻不費吹灰之力的獲得成果,這樣還有人要創作嗎?

在社會上,有好人,也有壞人;小小的網路上,也是如此。有的人,在引述前知會一聲並遵照每個作者所寫的引述方法來引述,我們很歡迎這種人引用;但有的人是說也不說,就用滑鼠大法直接複製過去,更甚者當作自己的作品發佈在網誌上,殊不知這對我們來說都是一種傷害。

當然我們很開心自己寫的東西受到別人的喜愛,但是對於喜歡文章的作者,至少該給予一些起碼的尊重,而不是一味的複製、貼上,不是嗎?

關於文章的這些問題,實在讓我們很挫折,甚至有想要搬到天空布落格,但我們實在太喜歡這裡的朋友群,所以想試試看,能不能藉由大家的力量,讓msn對著作權方面更加重視。

所以,我們想請大家幫忙,直接複製下面的那篇一起和msn反應,總之要讓msn知道我們現在的情形,而不是呆呆的受氣,msn客服請點,拜託大家了。

 

"您好,
由於貴公司的服務,加上日漸增多的廣大使用者,
msn space提供了一個發揮的平台,
用了簡化模組方式,讓使用者易上手。

但,關於原作者一事,
雖然msn space有公佈相關規定事項,
維護他人智慧財產權是很重要的。

是否能開啟防止直接複製、轉載文章的功能,
舉凡,封鎖滑鼠右鍵、封鎖選取文字項目然後複製等等。
多作一些防護,就能多一些保障,
雖然不能全盤,有心者想偷還是偷得走,
但是,這也多提供了一層保障。

貴公司是大公司,
可能開發新功能還要受到microsoft總部回應的影響,
不過希望在不久後,能收到這令人高興的消息。"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如果最後仍然無效的話,那我們就一起搬家吧!

 

幼達

我寫的不夠清楚,補充一下,有兩點訴求。

1.歡迎大家引述這篇網誌,告訴你的朋友也讓更多有相同問題的人知道這個活動,串連所有的space。

2.直接複製上面那篇寫好的建議,一起向msn反應。

有疑問或是看法的人歡迎留言,謝謝大家!!

 


8/17

謝謝大家的支持,Ray A. Kroc說過"樂觀著,那麼你就不可能失敗。" 
讓我們抱著樂觀的態度靜觀其變吧。加油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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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Responses to 著作權和引述功能

  1. 幼稚達人 說道:

    TO LM珂漪沒關係,畢竟你的思考比我們周密多了。相較起來,我只是一味的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也沒想到其它的人。又開始orz了。

  2. 小公主ㄉ存話筒 說道:

    對不起優~之前小公主引用前有先按MSNㄉ引用只是不知有沒有正確通知.因為我不太會引用所以有冒犯ㄉ地方先說聲"對不起" .小公主下次若有引用時一定會遵循正確方法滴真ㄉ很不好意思優! 歹勢!!

  3. bill 說道:

    嗯嗯~很有意義滴活動說~希望大家能正視這個問題!TO幼稚達人MELANCHOLIC→ⓢⓜⓐⓡⓣ 嗯嗯~是優~好棒優~呵呵~他們的合聲是最讚滴說~很想要再一次聽到"光良品冠,光良品冠"的那種感動 ^^v

  4. 說道:

    嗯~~~說的太棒了…我支持你~~您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234257

  5. 說道:

    To 幼稚達人希望MSN站方有正面的回應祝福你們唷~~~

  6. 幼稚達人 說道:

    to ㄎ愛滴小公主不會,你有用引述功能,讓我很開心捏to *~櫻花飄飄~* 很難吧。。><" 他們兩個 都不同公司了orz希望會有好的結果to ▨ⓢⓔⓛⓘⓝⓐ▧雲 謝謝你。><

  7. show 說道:

    天空部落格在哪裡????

  8. show 說道:

    引述他人文章起碼的打招呼動作是基本的尊重也是對作者ㄧ種很棒的鼓勵

  9. Annie 說道:

    HI~支持你!請勿灰心!我會引述這篇我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235159

  10. 飄盪的靈魂 說道:

    我支持你支援票證號碼1001235601

  11. 百萬玲 說道:

    呵呵 我到是從沒想過 可以直接按複製耶 :p偶也支持你! ^^阿不過.. 什麼是「支援票證號碼」? @@?

  12. bill 說道:

    嗯嗯~我又來了~晚安優~TO幼稚達人MELANCHOLIC→ⓢⓜⓐⓡⓣ 嗯嗯~對呀~真滴很可惜~現在我還常拿他們以前滴專輯出來聽~如此清新而好聽的組合真令人難忘~我有引述妳滴文章了優~加油!支持妳!

  13. 感觸 說道:

    魚與熊掌無法皆得~侵權~總是無可避免的~@@"糟糕~我也屬這類的~><~開心點~晚安安:p

  14. JAN0828123456 說道:

    您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245837Uncle 來幫忙了…有空要來改改 除了圖 跟歌曲 我都是自己來的 以後會註明出處的

  15. 小七 說道:

    哇也來支持>Q<…這素個蠻嚴重滴問題說

  16. 說道:

    To 幼達:::您太客氣嚕~~這是應該的啦~~我真的也希望Microsoft能想個辦法…不再讓大家辛苦建立的文字及圖片被盜走…支持支持…

  17. 小七 說道:

    希望大家的回應官方聽的見不過在這邊還是要好好懺悔一下我曾經也私自取用了別人美麗的圖片來美化自己的網頁~雖然有留言告知對方但是,並沒有等待對方回應就私自取用了所以,還是接近強盜的行為吧>"<..希望主..可以原諒我阿~"~如果能夠建立起一套網路的資源流通機制多為創作人的心血提供一定的保障我想這網路世界,一定會更加多采多姿吧我會期待那一天的到來!^^大家一起加油唄您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256403

  18. shintzu 說道:

    收到祝福,謝謝你!也祝你天天都快樂哦!

  19. 說道:

    幼達昨天我就看到一個活生生被抄襲例子真的很不可思議耶連網誌名稱都取一模一樣的誇張到了極點所以 幫你一起申訴 算舉手之勞 一定要的

  20. 七月 說道:

    to 幼达:理解幼达的心情凡事必有两面愈受欢迎的space被无原则抄袭的风险也就愈大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明智之举支持你的申诉行动:)

  21. ARKUO 說道:

    鎖滑鼠右鍵並不能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畫上等號….這種行為和政府為了防止民眾被詐騙而限制ATM轉帳金額是一樣的意思…關於著作權相關資料請參照http://spaces.msn.com/members/arkuo/Blog/cns!1pebK5Z_nDtrymDoq6Xvy1-A!668.entry

  22. ARKUO 說道:

    我知道有少數的人會直接把文章或圖片內容複製過去,不過那也只是極少數人,沒必要為了那些人犧牲掉所有網友的權利…對於這項活動我是持反對的意見…

  23. 惠萍 說道:

    幼達這篇文章真是心酸呀~的確有少數人直接抄襲的做法是令人不恥,甚至讓原作相當的憤憤不平,但,就像〃小七╭☆ 也說了,我有時候也會偷圖來加上自己的創作,目的不外乎就是美化自己的網誌 = =" ( 面壁思過中 )也許吧,大家各有自己的意見與立場…就看MSN客服部怎麼做決定吧~ 不過我還是會支持你的 ^_____^

  24. Unknown 說道:

    您的支持服务号码:1001260102很多事情,总觉得说不清楚……

  25. 佳柔 說道:

    ^^"我有把這篇po在我的space上唷!還做了連結!!希望妳滿意我做低~~哈哈

  26. Vincent 說道:

    好久不見 來看看你囉我space有推薦強片 有空去看喔^^

  27. 小球 說道:

    支持支持!!!

  28. 說道:

    支持你拉!!!有些人。。是不道德。。。

  29. mika 說道:

    唉…就是有這些人啦不過幼達你放心 妳已經有口碑了~!!我們支持你~!!

  30. 說道:

    別人抄襲我們的文字, 自然是不對的事。可是除了文字有版權之外, 圖片、音樂還是一樣有版權吧? 在使用別人的圖片時沒有註明原出處, 又或是在未得到原作者的同意而在自己的blog中播放對方的音樂, 這些行為其實跟抄襲別人的文字沒有分別喲。

  31. JOHNNY 說道:

    TO 幼稚達人我可以體會妳的氣憤,這個世界就是有許多的無可奈何,不知道是他們不懂或是明知故犯,我想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斷的宣導、不斷的教育,希望妳不要因此而洩氣,繼續創作發表,加油! PS.我找到了自己網誌的風格了,既然文字"拼"不過妳,只好用別的來取勝,有空再來我家坐坐耶。^^Y

  32. 小魚呆呆 說道:

    MSN SPACES 有幼達真好…來給泥甲又甲又…灌灌水…扛芭茶^^

  33. 小姐 說道:

    幼達是我們的守護神!!!是否要一人一信呀???

  34. JEFFERY 說道:

    哈哈= =我發揮三劍客的精神!!!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我也搞了一篇~~寫完了~~~~你可以來看看唄~~~好唄~~幼達妹妹…..= =……………..還是叫幼達好了= =……..

  35. Gene 說道:

    我支持妳的活動!我已經引用這篇網誌在我的首頁。我已經完成客訴,支援票證號碼:1001274343有什麼要幫忙的話在我的留言版留言囉^^

  36. Scallet 說道:

    Haha…感謝妳出頭仗義直言啊 ~~我實在沒那時間 … 但支持妳的做法和勇氣╱◥█◣ ╱◥█◣ ︱田︱田︱︱田︱田︱ ╬╬╬╬╬╬╬╬╬╬╬ 算我一份支援者

  37. ✟邪evil 說道:

    ✟支援票證號碼:1001275932✟不囉唆 支持!

  38. up 說道:

    我已經完成客訴,我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277324

  39. 小老虎 說道:

    請問:是否能把曖昧那首歌的網址給我(wma檔)我真的很喜歡那首歌但就是一直找不到完整版的.麻煩你了.也謝謝你^^

  40. Wesyu 說道:

    "你們之中誰沒有下載MP3就可以拿石頭丟他." – Wesyu (1985 – ).修行中.

  41. lu 說道:

    好棒哦!!支持一下^^

  42. Judy_★ 說道:

    自己的心血被別人盜用,的確很生氣耶…我支持!

  43. LINDIA 說道:

    我都 加入支持你行列。。。

  44. Xu 說道:

    我已經完成客訴,支援票證號碼:1001300306支持你的行動哦~~

  45. Summer 說道:

    我已經完成客訴,支援票證號碼:1001300578支持你的行動哦~~

  46. --- KuMiko --- 說道:

    我可以和你預定一下引述嗎?

  47. Jie 說道:

    我昨天中午抵達上海的國内真是熱死了這幾天的行程都安排好了= =事情比較多 所以現在才回訪>.<不好意思哦~不是很明白這篇東東?

  48. 說道:

    支持阿一起革命

  49. Man Kit 說道:

    我也來幫個忙吧雖然我有時也會用網絡的圖片但我會標明是轉貼的哦這樣可以嗎….我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304089

  50. Joyce 說道:

    支持正版。。打击盗版!

  51. 七星巴巴LA 說道:

    恩.很好的主意啊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应该被尊重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东西被别人轻易的拿走真的是让人生气希望以后偷拿别人东西的人能节制一些还是很支持你.

  52. 秋月 說道:

    我也支持這個活動^^~

  53. Aying 說道:

    不錯的主意~~我也要參一腳阿~~支持支持~~

  54. cheer 說道:

    支持!!!^_^^_^~~~绝对支持~~~我要引述的时候从来就是用通告的呢~~^_^

  55. 燕子 說道:

    支持!!我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314177打擊盜版人人有責= =…

  56. 堃漢 說道:

    看完這篇文章,有點驚恐…沒想到真的有這種人… 無法相信 我支持!!!!!

  57. 堃漢 說道:

    忘了一提~~支援票證號碼:1001318299 ^^

  58. Aying 說道:

    完成客訴,我的支援票證號碼:1001332499

  59. 燕子 說道:

    這個問題的確值的重視…複製之前先知會一聲…而不是直接複製然後變成自己的文章…這是對原創人的一種尊重…加油…^^

  60. ARKUO 說道:

    真的要尊重創作,與其把會影響到大家寫作的功能停掉,倒不如,由每一個人自己做起,讓自己的每一篇網誌都是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的文章…http://spaces.msn.com/members/arkuo/Blog/cns!1pebK5Z_nDtrymDoq6Xvy1-A!1253.entry

  61. ARKUO 說道:

    1.去參加投票不代表拿到免罪卷,網誌裡面,有侵犯到他人著作權的網友,侵犯著作權的事實還是存在.2.限制文字編輯功能和保護著作權是兩回事,而且會影響到所有人編輯文章的便利性,像我一篇文章常常得重po好幾次才能成功,如果真的設限,那我會po到死,而真的想盜文章的人,他只要開兩個視窗照著打就好了,完全跳過這個編輯限制,還是一樣可以盜文,那是不是還要限制不能打開一個以上的視窗呢??

  62. 天使鬼鬼 說道:

    幼達,昨天我來看過這篇發文。沒有馬上回覆的原因,是我在想連鎖發文的作用是否真的有效,看到這麼多支持的聲音,我相信大家真的很氣,也很努力想杜絕盜版。但在這邊,我比較贊同HUGO的說法,網頁也算是一個共同的資源空間,PO文大家會看會捉取也是必然,可是,這並不是支持盜版者,而是改PO文設定並不會有幫助。如果真的介意著作權的問題,可以把自己的文章作分類,比較創作性的先行申請著作權,再做PO至網頁的動作是不是就沒有問題?我發現小綠人也加入了這個申訴行列,其實,他的網頁是比較屬於教學性質的,有很多東西,人家也會直接COPY去用,我不太明白他支持的用意,如果說,大家目前氣的是引用不告知的話,建議做一個網路禮儀的網頁,讓大家PO在網頁上,會不會比較實用一些。

  63. CDRs 說道:

    支持!!!……………….. . . . or2……………. . . .耶耶耶耶耶耶耶耶耶……….. . .回應 (100) ……….. . .

  64. --- KuMiko --- 說道:

    好好好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呀…謝謝

  65. --- KuMiko --- 說道:

    smart

  66. --- KuMiko --- 說道:

    啊…怎麼引用呀????

  67. --- KuMiko --- 說道:

    啊…我盡然不會引用…引用不出來

  68. ARKUO 說道:

    親愛的smart我在你的網誌上看到說,你希望別人引用文章時,不只使用引述功能,並註明出處…可是你在引用別人的圖片的時候,也只是打了….<圖片轉載自別處>…..如果別人引用你的文章,可是也沒用"引用",也不標明出處,只在文章上頭打上<文章轉載自別處>那你做何感想呢….人都會假裝看不到某些東西,不過那並不表示那些事物不存在…

  69. --- KuMiko --- 說道:

    奇怪 明明你的引用通告已經有我的網址了…怎麼我那邊空空的…我去問國良先生吧

  70. ARKUO 說道:

    親愛的smart如果你能接受別人轉載你的文章時,只標註<文章轉載自別處>,而不需要引用或是註明來源…那,我也就能夠接受,你在使用別人創作的圖片時,指標示<圖片轉載自別處>…因為套於你自己的標準和你套於別人的標準的落差實在真大….

  71. ARKUO 說道:

    親愛的 smart不知道你是否想過,你提的這個行動的成功的結果…在限制了文章複製鍵後,就可以讓盜文的網友都乖乖的"引用"嗎??太理想化了一點,實際上,真的成功的時候,也只是增加po文章的阻礙,(封鎖滑鼠右鍵等的功能)而且對於目前侵害著作權的部分還是沒有幫助,侵權的還是一樣侵權….其實真的要尊重著作權,只需要由自己做起,根本不需要增加什麼規範,可是能做得到的又有幾個人呢….(連你自己都做不到了,還要求誰做到呢…)<圖片轉載自別處>和<文章轉載自別處>不都是同樣的意思,可是你能認同你的文章被這樣的對待嗎??而那些圖片的創作者能認同他的創作被你這樣的對待嗎??

  72. 琦琦 說道:

    那如果是創意被模仿呢……

  73. --- KuMiko --- 說道:

    圖片這種東西…到處都嘛抓得到…如果創作圖片者 不想讓人抓… 早就設計了反盜語法、或者加了自己的名字表著作了…如今…網路上到處抓得到圖片…而製作者也沒有任何的防盜…和標記…表示願意提供…就是願意提供情況下…人人到去抓…網路上到處看得見…所以不知道是誰做的===>>能註明 「轉自別處」已經很尊重了!至於文章創作 也是如此的…你 們 何 必 將 此 內 容 複 雜 化 ! ! !

  74. --- KuMiko --- 說道:

    而大不了 你們只要建議: 網站設計防範的功能或建議修改發行此文的內容無須批評此文…

  75. 說道:

    想回應一下久美子KUMIKO(雨楓):無論是文章、圖片、音樂都是有著作權的。理論上, 我們不應該在未得到原作者的允許下就使用別人的東西。然而, 我也同意你的說法, 文章跟圖片是有一點不同的。圖片的確是到處都抓得到, 而且很多時候我們不曉得原出處在哪兒。然而, 是否不曉得, 就可以隨便使用? 我不認為沒加防盜語法或是沒有在圖片上加上特別的icon就代表「我同意你用我的圖片」, 作者有時可能考慮其他的因素, 例如他/她不懂使用防盜語法, 又或是他/她不想加icon影響圖片的美觀, 但這並不代表他/她同意別人使用他/她的東西。我覺得使用別人的文章又或是別人的圖片、音樂, 其實都要遵守一定的守則, 當然每個人所認同的並不一樣, 我所提出的, 也不見的就是合理, 不過我自己是這樣做而已。首先, 在文字方面, 我不會轉載別人的文字, 因為這是明顯而不合理的侵權行為。但這並不表示我不會應用別人的文字, 然而我覺得應用的話必須是合理應用, 例如我在談論一本書, 引用書本中的部分文字, 然後發表自己對這本書或這句文字的看法, 我覺得是合理的。然而, 合理之餘也得註明出於何處, 寫明書名、作者就可以了, 如果是網絡文章, 加上該篇文章的引用通知或是在文章末做連結, 我覺得這樣的話, 使用是可以的。至於圖片, 最大的問題是不曉得原出處。但不曉得, 並不代表可以隨便使用。跟使用文字一樣, 使用圖片必須是合理使用, 圖片必須要跟自己該篇文章有直接關係。例如我寫一篇有關電影的文章, 我在文中貼了這部電影的海報或劇照, 這是合理使用。又例如我在說一本書, 我用了書的照片, 這也算合理使用。然而, 如果我寫的東西跟該圖片沒有直接關係, 那就是不合理使用。在合理使用的同時, 在使用了圖片的文章內連結圖片的出處是必要的。有時我們不曉得作品的的原出處, 那就只能假設找到圖片的地方是原出處。另外, 如果找到的話, 亦最好連結官方網頁, 以表示fair pay(我用了你的照片, 自然得為你宣傳, 以作補償)。至於與文章沒有直接關係的圖片, 我覺得是不應該使用的, 因為別人製出圖片並非為了讓你使用。除非是在素材網找到的素材, 否則不應使用與文章無直接關係的圖片。(即使是這情況也應連結, 但最好參考網內的使用要求, 一般而言, 只需在網頁中有加上連結就可以了, 不必每用一圖也註明, 但請參考個別素材網頁的要求。)至於歌曲, 在網上播放明顯是侵犯版權, 所以絕對不應在網內加入歌曲, 除非歌曲的創作者已故超過五十年(版權法規定作者已故五十年, 作品就成為公共財產), 但對於古典樂曲亦需要考慮其出版時間及演奏者等問題。基本上我是覺得這樣, 當然同不同意是因人而異。

  76. --- KuMiko --- 說道:

    給嘉的回應:我是不知道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在講給誰聽你沒看見我在講給http://spaces.msn.com/members/arkuo/這個人聽嗎?也不知道你說給我聽的用意何在?總而言知…我是在告訴樓下那個人圖片之事…人家若不給你圖片用 早註明侵權問題了…懂嗎?所以 有這麼多人要支持這個行動…你要反對嗎?至於SPACES看了這個行動 要如何改善 它們會思考的…

  77. --- KuMiko --- 說道:

    幼達:引用和發佈在您的網誌有什麼不一樣嗎?

  78. ARKUO 說道:

    親愛的 smart我看到你新的文章上的圖片有註明來源了…那舊的那些圖片呢??8月14日之前被你引用的這些圖片都是沒享有著作權的嗎??關於著作權http://spaces.msn.com/members/arkuo/Blog/cns!1pebK5Z_nDtrymDoq6Xvy1-A!668.entry

  79. ARKUO 說道:

    to 久美子別人沒有註明版權的事宜並不代表你就有權使用…即使再多人支持這個行動,我還是持反對的立場,因為錯的就是錯的,不會因為人多了一點,就變成對的…至於尊重著作權的部分,連你們自己都做不到了,還打算要求誰做到呢??msn即使真的封鎖了滑鼠右鍵的功能,那些習慣盜文的人就會開始使用"引用"嗎??那些習慣盜圖的人就會開始跟原作者協商使用權嗎??那些習慣盜音樂的人就會開始買公開撥放的權利嗎??想想,還真可笑…

  80. 天使鬼鬼 說道:

    看到後來,聞到一點火藥味…著作權的確是值得重視的問題,但希望…大家可以理智面對!支持的人…靜待msn的回覆,因為你們的努力已經傳達出去了。反對的人…相信msn的決定,並接受。最後想給久美子KUMIKO(雨楓)一點建議,支不支持其實都是個人的主觀意見,並不是多數人支持就一定對,反對的聲音也不容忽視。大家都是為了網頁製作上可以更好,希望你可以尊重每個人不同的意見,不要覺得是惡意批評,謝謝!

  81. --- KuMiko --- 說道:

    話說的也是沒錯…圖片人人到處抓…若是原創不想讓你抓圖 早就有防備方法了…不用等到你來抓 才來說你侵權再來處處找誰抓了他的圖…他有必要那麼累嗎?想也知道!關鍵 幼達推行的活動…封鎖右鍵…就已經是加了防盜語法的關係了…拒我所知…在編輯時 是不會影響右鍵的…也或者拿掉引用只是 這是看SPACES站怎麼去做而已我也認同你說的:從自己做起…並非說你都沒道理…只不過你說的圖片…你能找到真正的來源嗎?也就是因此…幼達才標示著來自別處…其實也已經滿尊重了我還沒像幼達那樣的尊重呢…若要像你這樣說法的話…我覺得啦…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都是侵權者了…其實認不認同…一切尊重於別人的選擇…每人角度不一樣剛也和一位反對的大姊聊了一下…大家也不要因此這項活動 來捲入不該有的是是非非 在這相遇即是緣份…只是…此SPACES的功能並非很好…但是…此地就要給他擺爛嗎?

  82. --- KuMiko --- 說道:

    TO:天使鬼鬼這不叫火藥味…這是個人意見交流

  83. Fiona 說道:

    8月15号引用這篇網誌在我的首頁。16号收到MSN Spaces 技术支持中心的回复支援票證號碼: SRX1001291874ID

  84. --- KuMiko --- 說道:

    smart…姊妹 辛苦你的活動了…

  85. Kaien 說道:

    說的很好,用心的人最美,如果不是自己寫的東西,再怎樣欺騙自己也不會是自己寫的,文章的抄襲如果不比原著作者花更多心思研究,只是抄到表皮不知其意,有何用處,這樣可以變成自己的成就嗎?如果可以,世上所有用心想用心寫的全是傻瓜,但是事實剛好相反.不是自己的東西永遠不會是自己的,不論外表偽裝的多相似都是沒用的.到頭來連自己都迷失了.這是人生最大可悲之處.抱歉了!來這亂發言,在Anubis From Memphis那裡看到這篇文章,忍不住要說說,SORRY!

  86. 說道:

    繼續回應久美子KUMIKO(雨楓):首先我要說明,我並不是想說些甚麼話來反對這個行動。我只是想說明「圖片」其實也有著作權,並且提議一下可以怎樣做得更好而已。如果你認為圖片的來源很難得知就可以不顧著作權的話,我個人是絕對不能贊同的。是不是因為有困難就可以當成沒事發生?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困難,我們應該想想有些甚麼辦法,又或有甚麼辦法做得更好,而不是說「因為難,所以不必理會。」至於你提出的「人家若不給你圖片用 早註明侵權問題了」,我也是絕對不能認同的。我想問問,是不是每個人也有在自己的blog上註明「不能copy文字」?當然有很多人已經在自己的網頁/blog內加上版權標籤,但也不是每個人也有做。那是不是意味著別人可以隨便copy他們的文字?不是沒有註明就代替可以隨便使用。有關圖片的版權,其實早陣子也有過一陣討論熱潮。其實在那之前,我也是沒考慮到這個的。用過的素材網自然是有連結的,但對於一些電影圖片及書影等,由於讀者一定不會認為是我的個人製作,所以在最初我也沒有標明。但在討論過後,我開始明白到,即使別人知道圖片不是你的,也不代表你可以隨便使用,於是開始細想到底要在甚麼情況下用圖,而用了圖片之後,又應該怎樣做。於是,訂出之前貼過的守則。我不是說,我所想的必然是對的,可是我覺得無論是任何形式的有版權產物都應該被尊重,而不該說用就用。我不能說我自己所訂的守則就是最好的,又或是足夠的,我貼出來的意思,是給大家一個參考,或許大家也可以想想要不要為自己訂立一些使用別人文字、圖片、音樂等具版權物的守則。而且,很認真的說一句,「當你自己也不尊重別人的版權,卻要求別人尊重你的。」是一種不平等的想法。

  87. --- KuMiko --- 說道:

    給嘉的回應:好像你也沒看懂我的意思…我有說過:圖片的來源很難得知就可以不顧著作權嗎?「人家若不給你圖片用 早註明侵權問題了」我也是絕對不能認同的=>那別的網站註明侵權問題不就都是白痴! 那又為何他們要註明?你想視而不見嗎?好矛盾的說法…不過你說:我不能說我自己所訂的守則就是最好的,又或是足夠的,我貼出來的意思,是給大家一個參考,或許大家也可以想想要不要為自己訂立一些使用別人文字、圖片、音樂等具版權物的守則。而且,很認真的說一句,「當你自己也不尊重別人的版權,卻要求別人尊重你的。」是一種不平等的想法。我同意…

  88. Vic 說道:

    哇。幾天沒過來逛,這裡的討論怎麼火藥味如此嚴重?呵呵,如果有人又要說只是討論,那一定是在對自己撒謊。其實我覺得關於著作權的問題,就好像再討論倫理道德一樣,沒有什麼完美的觀點或答案。當然部落格的設置原本是為了發表個人主見,複製、盜取他人的創作似乎隨處可見。其實,不論MSN Spaces 有任何改變,要盜取他人創作是無法制止的。只要有程式碼文字、或連結,還是沒有任何人或措施可以阻止。(除非把東西 Compile 成 unreadable)我很支持幼達的原因是我相信,大家引用這文章,讓更多人可以看見,多多少少會烙印「盜取是不好的」觀念在讀者的心裡,或許有心人會有所領悟並贊同吧?

  89. Hilary 說道:

    我已經引述這篇網誌了,謝謝!

  90. Unknown 說道:

    對於這樣被盜取文章之事我也曾不下數次向msn反應加強管理對策小偷這麼多…但得到的回應十分讓人心寒…因此…我很悲觀…我只要退而求其次…只求將"引用通告"改設為必要通告就好…但…(嘆)你的要求也很理想化…但似乎~應該~跟給我的回應會差不多吧…(苦笑)不過也別灰心…希望你發起的這小小運動…能有好的結果!!^_^

  91. Joy 說道:

    親愛的幼達不要灰心讓我們聯手^ ^我是引用希拉蕊家的因為我一開始找不到你的((我的眼睛是裝飾用的>\’\’\'< ))後來是發呆直接po給我才看到的加油!!!!!妳還記得我上次跟你說的嗎妳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 ^加油!!!加油!!!願喜樂

  92. Josephine 說道:

    我支持妳的活動!我已經引用這篇網誌在我的首頁。我已經完成客訴,支援票證號碼:1001523128一起加油吧^_____^

  93. Hsin Ju 說道:

    這種便捷是網路數位世界的優點也是缺點加油!

  94. 作戰官 說道:

    支持 支持大多數人都有著作權、版權的觀念,不過也不少人承認曾經使用他人作品放置於自己網頁,讓網頁更豐富粧點自己的網頁內容,不可否認的我 也是其中之一…收信時偶爾收到好的文章 美麗的圖片即不加思索的轉寄or存檔,部分甚至也使用在個人網頁中,… 雖已註明為轉寄郵件 但因不知出處而無法註明,想想是不是也盜到用他人作品?

  95. 說道:

    如果这样,我们应该怎么样建我们的网页呢,有时候看见一些真的很好的日志就想留去用用,当然我是会让作者知道的,也尽量会让他知道,如同器我很希望他能到我那里去,指导指导!在这里没有认识的人,不知道对面的人,说了的话没有人回应也是很无趣的啊!我是小辈,我要学习!

  96. 說道:

    我现在就记录他了!!!

  97. ARKUO 說道:

    你今天侵權了嗎http://spaces.msn.com/members/arkuo/Blog/cns!1pebK5Z_nDtrymDoq6Xvy1-A!1846.entry

  98. 淚泣 說道:

    這種問題挺讓人生氣的。好的文章.圖片放在自己家的網誌上欣賞是不錯啦!不過在那之前請說明它的來源 (靈感的話,加上會比較好)如果不知道來源你也可以打 "圖。人轉載自別處" (我是都這樣)不然人家會以為你做的!如果哪天你看到自己的作品得獎了,而領獎人卻不是自己的話,你會怎麼辦?我想大多數的創作人應該不會就這樣讓他算了。換一個方面想,有些人並不是故意的。所以就~幼達所說的 ""ω禮貌引述 從你我做起""也應當重你讀過著篇文章做起。引述 貓又½ 對於這樣被盜取文章之事 我也曾不下數次向msn反應加強管理對策 小偷這麼多…但得到的回應十分讓人心寒… 因此…我很悲觀…我只要退而求其次… 只求將"引用通告"改設為必要通告就好…但…(嘆) 你的要求也很理想化…但似乎~應該~跟給我的回應會差不多吧…(苦笑) 不過也別灰心…希望你發起的這小小運動…能有好的結果!!^_^ 其實幼達要大家連署.搞大並無其他意思.只是要microsoft總部與大家注意這個問題.

  99. honyitrain 說道:

    卍悉曇無量卍:尊重生命。如果每個人做愛的時候多想想,那麼養不起的或不想養的,就不會亂生小孩。被窮八蛋生到的小孩會有多慘?五個小孩只有一碗麵,還得留些打包回家給媽媽!如果窮八蛋少生一個,就少一個受苦的小生命。所以我要堅持貼下去。抱歉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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